云南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云南师范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1991年更名为科技产业处,2008年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云南高校科技产业的实施意见》(云教〔2006〕13号)等文件要求注册成立公司,注册类型是法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公司财务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向学校负责。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公司——所属企业,公司代表学校行使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职能,承担学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资产公司现有所属企业9家,其中全资企业7家:云南省光明工程公司、云南荷汀酒店有限公司、昆明辰教图书有限公司、昆明联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联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云南联大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全资三级企业1家:昆明市盘龙区云师大附属盘龙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三级企业1家:昆明联大优策科技有限公司。托管企业2家:云南师范大学招待所、昆明莲花宾馆。同时还归口管理云南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周转房、体育场馆以及学校对外经营的商业铺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快递服务中心等经营服务资源。公司共有职工450余人,其中事业编制职工22人,离退休职工81人。
作为新型的高校产业管理模式,资产公司积极探索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从理顺关系、明确定位入手,通过规范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施。资产公司将致力于经营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积极搭建学校科研与社会需求之间的桥梁,促进学校专利、技术等成果的市场化应用与产业化落地,做好学校教学科研支撑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和符合我校特点的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规范、制度体系,推进校办企业规范化进程,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